循证医学目前是一个热门学科,大家也经常在说循证医学,但是关于循证医学的概念很多临床医生还是比较模糊,认为循证医学就是“证据医学”或是“系统综述”、“大规模随机对照试验”等。实际上,循证医学是1992年才出现的一个新名词,其英文是evidence based medicine,意即“以证据为基础的医学”[1]。1996年循证医学的创始人之一David Sackett教授在BMJ杂志详细阐述了循证医学的概念[2],指出循证医学就是负责(conscientious)、明确(explicit)、明智(judicious)地利用当今最佳的临床证据,为每位患者做出医疗决策。因此,循证医学实践意味着个人临床专业技能与所能获得经过系统研究的最佳外部临床证据的结合。个人临床专业技能是指临床医生通过临床实践和经验所获得的医疗熟练程度和判断能力。临床技能反应在很多方面,但特别反应在能更有效和高效地诊断疾病,以及在做出患者的治疗决策时富有同情心并细心地识别和考虑患者的困境、权利和选择。所能获得的最佳外部临床证据来自于临床相关的研究,这经常是从基础研究中得到的,但最好的证据还是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研究,包括诊断方法(如临床体检)的准确性和精确性,预后标志物的预测能力,以及治疗、康复、预防方案的功效和安全性等研究。新临床证据会使既往已接受的诊断检查和治疗方法失效,并被更好、更准、更有效、更安全的诊疗措施所取代。优秀的医生善于将个人临床专业技能和外部临床证据结合起来,这两者缺一不可。没有临床专业技能,再好的外部证据也不能适当、适时地应用于具体患者;没有当前最佳的临床证据,医生的实践将很快过时,这也不利于患者。
 
      循证医学不断发展,并逐渐融入到整个医学实践当中,早期狭义的循证医学主要指循证临床实践,广义的循证医学应包括一切医疗卫生服务的循证实践,是基于现有最好证据,兼顾经济效益和价值取向,进行医学实践的科学[3]。实践活动除了临床上对个体患者的诊治,还包括医疗卫生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公共卫生和预防策略的制定、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和管理、医疗卫生技术准入、新药审批、临床指南的制定、医疗保险计划的制定等等。
 
[1]Evidence-Based Medicine Working Group. Evidence-Based Medicine:the new approach to teaching the practice of medicine.JAMA,1992,268:2420-2425.
[2]Sackett DL, Rosenberg WM, Gray JA,et al. Evidence based medicine: what it is and what it isn't. BMJ,1996,312(7023):71-72.
[3]Gray M,唐金陵,主编.循证医学 循证医疗卫生决策.第1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10.
 
原文链接:http://www.ebcvm.org/Articles/Show.aspx?Mid=110704092032606&ID=767